《苟在妖武,被迫当神》小说全文精彩章节免费试读(苟在妖武,被迫当神)

发布时间:2023-10-23 编辑:小编

“己亥年九月初四,金吾卫转达,于靖安坊一户六口,同夜吊死梁上……已办结……”

“己亥年冬月十一日,万年县报,于延兴门外坟场,有死尸破土……已办结……”

随着卷宗哗啦哗啦的翻动,这些内容都只在眼前一扫而过,无法阅读完整,直到最新的一页。

这一页的页眉上,很清楚地写着“蓝观音案”四个大字,方便查阅。

“庚子年三月初六,民报,于昇平坊东南玉浮观,有邪神蓝观音者建祠立教。科房收报,转呈陈天官……已办结……”

整页的记录一共三段,这一段是简单的案件介绍,包括时间、案子来源、地点、事件,以及各项经办手续等。

案子来源是“民报”,和前面那些“金吾卫转达”、“万年县报”等类似。

在这段的末尾,还用一行小字专门标注了,举报人是“昇平坊民李献”。

李献虽然是万年县不良人,但这不在编制之内,所以他仍是民籍。

后面紧接着一大段,是具体办案的经过细节,但字迹和墨色和前面都有不同,末尾还有“陈匪石”的签押,看来是那位陈天官的手笔。

最后有个结案陈述,李献只注意到四句话:

已捣毁邪教、封禁祠庙。

已捉拿巫祝牛黑子,关押至丁十二狱。

已封印蓝观音神像。注:无面。

未能捉拿邪神蓝观音。

那老书吏看了一眼最后的结案陈述,一张橘皮般的老脸皱起来,笑道:“你运气不错,赏钱一共是三十贯。”

李献一愣,随即大摇其头:“不不不,明明是九十贯!举告并协助捣毁淫祠淫祀,赏钱三十贯;举告并协助捉拿妖魔邪祟,赏钱六十贯,一共九十贯,是不是?”

李献一边说,一边掰着手指算给老书吏看。

老书吏既不生气,也不争辩,只笑着说道:“那我不懂,蒋功曹写了是三十贯,喏,你看!核定和发赏,都是蒋功曹的职权所在,并非由老朽做主。”

说着,老书吏伸出一根干瘦的手指,指向这一页边角处,果然有几个字的备注:

赏钱可计三十贯,蒋禄。

见此情形,李献一对眉毛当即拧紧,问道:“可否求见陈天官?”

……

镇妖司衙门二堂。

李献进入科房没多久,荀羽便赶了回来,此时正坐在陈匪石对面,只是身上已经披了一件灰鼠斗篷。

屋里光线昏暗,陈匪石还是一身黑色圆领袍,脸色依旧发白。

他面前一尊小泥炉,咕嘟咕嘟煮着茶汤。

浓稠带着生姜和陈皮香气的茶汤,装在一只茶碗里,被两根修长发白的手指,推到荀羽面前。

陈匪石问:“查得怎么样?”

荀羽将微微发烫的茶碗抱在手心,说道:“确实有问题,那个李献,家里真的有神灵气息。”

说着,荀羽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符纸,上面原本的丹砂符文,已变成朱紫色,这是被神灵气息侵染的表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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